基金名稱景順2030優享樂活退休組合基金-年配型(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基金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景順投信
成立日期2020/10/23
經理人彭雅賢
基金規模0.28億(2025/07/31)
成立規模0.01億
基金類型全球組合型平衡型
計價幣別美元
投資區域 
主要區域全球
風險等級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4.00%
贖回費本基金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者)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並得由經?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除短線交易費用外,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管理年費1.50%
保管費0.16%
保管銀行合作金庫銀行
投資標的(一)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以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國子基金)、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及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與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以下簡稱外國子基金)且不得投資於其他組合型基金及私募基金。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1、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本國子基金及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經理公司得全部投資於經理公司子基金及經理公司所屬景順集團外國子基金;但如基於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或為因應目標日期型基金之投資策略或其他法令規定之制訂或變更,經理公司得適時調整投資於經理公司子基金及經理公司所屬景順集團外國子基金之比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不含)。2、前述「經理公司子基金」係指經理公司經核准或申報生效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景順集團外國子基金」係指經理公司所屬景順集團暨旗下公司所發行或經理:(1)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以及(2)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與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及、反向型ETF及商品ETF。3、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終止前一個月。(二)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營業日後,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