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ETF基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基金公司中國信託投信
成立日期2021/01/27
經理人張勝原
基金規模21.03億(2025/07/31)
成立規模11.97億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 
主要區域新興市場
風險等級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1.00%
贖回費本子基金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百分之 一 ,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
管理年費0.30%
保管費0.16%
保管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投資標的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即 ICE 15 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櫃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70%(含)。另為符合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目標及資金調度之需要,本基金得投資於其他與標的指數或美元債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以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 100%。標的指數簡介:係由 ICE 指數公司所編製的指數。指數成分債券篩選標準:1.債券發行人涉險國家為新興市場之美元主權債券;2.債券距到期日須大於 15 年;3.債券最小流通在外面額須大於 5 億美元;4.債券之信用評等參考 Moody’s, S&P and Fitch 信評機構之評級,其中一家之信評需至少為 BBB-或 Baa3;5.排除中國,排除 144A;6.僅含固定利率債券;7.符合上述條件之前十二大債券流通在外發行量規模國家債券;8.單一國家權重不得大於 20%。為降低指數整體碳排放量(註),在指數編製規則限制式下,以降低整體碳排放量 20%為目標,決定各成分債券最終權重。如果該目標無法實現,則目標將以遞減 0.5%作計算。(註):以歐盟 EDGAR 全球大氣研究碳排放資料庫國家人均排放量為衡量標準。標的指數之指數編製規則請參考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標的指數是以 15 年期以上新興國家發行之長天期公債為主,相較於傳統市值型指數(JP 新興市場主權債券指數)15 年期以上債券佔比約三成有更長的存續期間,價格波動受利率波動影響大;標的指數是以 BBB-評級以上美元主權債為主,相較傳統市值型指數投資範圍涵蓋全信用評級,故各信用評級利差收斂與發散的情形不同而有指數表現背離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