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施羅德全週期動態多元資產組合基金-B月配型(美元)(本基金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基金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施羅德投信
成立日期2023/04/27
經理人陳雅真
基金規模8.53億(2025/07/31)
成立規模0.24億
基金類型全球組合型平衡型
計價幣別美元
投資區域 
主要區域全球
風險等級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3.00%
贖回費現行買回費用為零,但短線交易者:0.01%
管理年費1.50%
保管費0.13%
保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投資標的(一)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以達到投資總回報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外幣計價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以下簡稱本國子基金);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封閉式基金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以及經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以下簡稱外國子基金),且不得投資於其他組合型基金及私募基金,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後,投資於本國及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以上;且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於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2.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1.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有下列情形之一:(1) 本基金之投資總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子基金所投資之國家或地區發生政治、經濟或社會情勢之重大變動(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怖攻擊,天災等)、法令政策變更、金融市場暫停交易、或有不可抗力情事,致有影響該國或區域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2) 本基金之投資總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子基金所投資之國家或地區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者。3.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述1.之比例限制。(二)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營業日後,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