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兆豐新興市場短期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NB後收月配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兆豐投信
成立日期2021/01/20
經理人巫怡臻
基金規模0.13億(2025/04/30)
成立規模0.29億
基金類型債券型非投資等級債券型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 
主要區域新興市場
風險等級RR4
基金評等
手續費3.00%
贖回費1.至經理公司辦理者免收。2.至買回代理機構辦理者每件新台幣50元。3.受益人持有本基金未滿七日(含第七日)者,應支付其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為短線交易買回費用
管理年費1.70%
保管費0.26%
保管銀行台中商業銀行
投資標的(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以及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二)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封閉式固定收益型、債券型及貨幣市場型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ETF(含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4.本基金投資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5.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6.本基金可投資之國家或地區詳如公開說明書。(三)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一年以上(含),三年(含)以下。且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1.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2.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3.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