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PGIM保德信美國投資級企業債券基金-累積型(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保德信投信
成立日期2019/10/14
經理人張世民
基金規模1.50億(2025/07/31)
成立規模0.08億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
計價幣別美元
投資區域 
主要區域美國
風險等級RR2
基金評等
手續費3.00%
贖回費0%
管理年費1.10%
保管費0.25%
保管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投資標的(一)中華民國境內及外國之有價證券。(二)外國之有價證券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ETF(Exchange Traded Fund)。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4.本基金可投資之國家及地區詳如公開說明書。5.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ㄧ年以上(含),且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符合金管會所訂外國債券信用評等等級規定,由美國公司或金融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