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宏利澳洲優選債券收益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宏利投信
成立日期2019/05/29
經理人李育昇
基金規模1.06億(2024/10/31)
成立規模0.47億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
計價幣別人民幣
投資區域澳洲
主要區域澳洲
風險等級RR2
基金評等
手續費3.00%
贖回費最高1%
管理年費1.15%
保管費0.20%
保管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投資標的(一)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債券、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指數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包括但不限於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二)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 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 前述無到期日次順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應以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機構募集發行者為限。 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Exchange Traded Fund)。 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