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野村2025目標到期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累積型(南非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野村投信
成立日期2019年8月7日基金經理人謝芝朕劉璁霖 
基金規模4.16億元(台幣) (2024/09/30)成立時規模3.01億元(南非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全球新興市場保管銀行華南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定時定額N/A
計價幣別 南非幣
手續費(%)2.5000贖回費(%)本基金到期前之買回及/或轉申購2%
最高管理年費(%)3.5000保管費(%)0.1200
主要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風險報酬等級 RR3
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6308325F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ETF)、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債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信託受益證券。
銷售機構野村投信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