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績效
基本
持股
配息
基金名稱
柏瑞2025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B年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
柏瑞投信
成立日期
2019/10/14
經理人
許雅婷
基金規模
0.51億(2025/07/31)
成立規模
0.03億
基金類型
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全球新興市場
計價幣別
美元
投資區域
主要區域
新興市場
風險等級
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
3.00%
贖回費
2%
管理年費
3.50%
保管費
0.12%
保管銀行
合作金庫銀行
投資標的
一、 投資範圍: 1.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外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受益憑證(含 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以及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貨幣市場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 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或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等。前述無到期日次順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應以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機構募集發行者為限。 2.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惟因本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所需,故於基金到期日前之三年內,不受前述之限制。本基金於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1)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2)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3) 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惟投資之高收益債券以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十;(4)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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