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合庫AI電動車及車聯網創新基金-A不配息(台幣)
基金公司合作金庫投信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9日基金經理人張仲平
基金規模9.82億元(台幣) (2024/09/30)成立時規模18.28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全球市場保管銀行玉山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10,000元 定時定額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4.0000贖回費(%)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最高管理年費(%)2.0000保管費(%)0.2800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3694788A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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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一)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 1.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商品ETF、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2.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二)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為: 1.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及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 2.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經理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 3.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中央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4.本基金投資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5.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富盛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112.4.1併入台北富邦銀行),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玉山商業銀行,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